法院大幅削減對 American HomePatient 的裁決

美國第三巡迴上訴法院的三位法官組成的合議庭於週四裁定,對 American HomePatient Inc.(Linde PLC 子公司)所判的 2,000 萬美元陪審團裁決因違憲而過高。合議庭維持了賓州聯邦地方法院法官於審後將裁決金額調降的決定,並確認採用替代金額 200 萬美元,亦即原審法院將原先 100 萬美元的裁決加倍後的數字。上訴法院認為,原審法官正確地認定陪審團的裁決將違反美國憲法對於被告免於遭受過高或恣意陪審團裁決的保障。
行為被描述為「極為可譴責」
儘管調降了損害賠償金額,第三巡迴合議庭仍強調相關行為本身的嚴重性。法院將 American HomePatient 的行為描述為「極為可譴責」,並指出該公司未能處理一系列針對一名非裔前任員工所為的故意歧視行為。本案源自該名前員工所提起的種族騷擾訴訟。這項裁決反映了法院試圖在肯定職場行為嚴重性之餘,仍須兼顧憲法對陪審團裁決金額的限制。
訴訟程序歷程與意義
本案爭議經歷多階段程序:陪審團先作出原先 2,000 萬美元的裁決,隨後聯邦地方法院法官介入調降損害賠償金額。第三巡迴法院的決定使 200 萬美元的裁決維持有效,同時排除恢復原先較高陪審團裁決金額的可能性。此結果說明上訴法院如何將憲法過高性審查適用於民權案件裁決,並可能限縮僱主在類似歧視案件中的曝險。
訴訟的下一步
這項裁決並未排除後續程序;針對基於種族偏見、且因憲法理由而被調降的裁決,當事方通常會尋求全院複審或向美國最高法院聲請調卷令。在現有報導中並未發現此類聲請的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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