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大幅削減對 American HomePatient 的裁決

美國第三巡迴上訴法院的三人法官小組於週四裁定,對 Linde PLC 子公司 American HomePatient Inc. 所判處的 2,000 萬美元陪審團裁決,構成違憲的過高賠償。該小組維持了賓州地方法院法官於判決後所為的賠償金調降裁定,並確認另以 200 萬美元(由原審法院加倍原裁定之 100 萬美元而成)作為替代金額。上訴法院認為,審判法官正確地認定陪審團的裁決將牴觸美國憲法對被告免於過度或恣意陪審團裁決的保護。
相關行為被描述為「極為可譴責」
儘管調降了損害賠償金額,第三巡迴上訴法院小組仍強調相關行為本身的嚴重性。法院將 American HomePatient 的行為描述為「極為可譴責」,並指出該公司未能糾正一系列針對一名非裔前員工之蓄意歧視行為。本案源自該名前員工所提出之基於種族的職場騷擾告訴。此項裁定反映出,法院試圖在肯認該職場行為之嚴重性與憲法對陪審團裁決金額之上限之間取得平衡。
程序歷程與重要性
本案爭議經歷多階段程序:陪審團原先裁定 2,000 萬美元賠償,隨後由地方法院法官介入調降損害賠償金額。第三巡迴上訴法院的裁定使 200 萬美元賠償金額予以維持,並排除回復較高陪審團賠償金額之可能。此結果說明上訴法院如何將憲法上過高賠償審查適用於公民權利案件之裁決,可能進一步限縮僱主在類似歧視案件中所面臨的賠償風險。
訴訟下一步
此項裁定並未排除後續程序;針對種族歧視裁決因憲法理由而被調降之案件,當事人通常會聲請全院法官聽審或向美國最高法院聲請調卷令。在現有報導中尚未發現有此類聲請之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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