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指定慣例計算稀釋倍率
本稀釋倍率計算機將 DF 定義為最終體積除以儲存液分注體積,對於理想的單純稀釋而言,這等同於儲存液濃度除以最終濃度。請選擇您所掌握的已知數值組合。計算結果會一併顯示所使用的慣例,避免與採用倒數定義或將「稀釋」視為混合比例的資料來源產生混淆。
將 10 mL 分注液加至 100 mL 最終體積時,DF = 10,經算術相減需添加 90 mL 稀釋液。將 1 mol/L 儲存液稀釋至 0.1 mol/L 時,DF 同樣為 10。未稀釋樣品的 DF = 1;在有效稀釋下,此慣例所得到的倍率永遠不會小於 1。
使用分注體積與最終體積
在體積模式下,請以相同的單位輸入已測量的儲存液分注體積與最終溶液體積。計算器會將最終體積除以分注體積,並以最終體積減去分注體積,以顯示稀釋液用量。由於在此簡單配製模型中,加入稀釋液並不會減少總體積,因此最終體積不可小於分注體積。
「定量至 100 mL」代表將混合液調整至最終總體積為 100 mL,而不一定是指精準地加入 100 mL 的稀釋液。所顯示的稀釋液用量為理想的算術差值。若需進行精確配製,應遵循容量分析技術,並考量該方法所述的任何非加成性行為,而非將此差值視為精確的倒取指示。
使用儲存液濃度與最終濃度
在濃度模式下,請以完全相同的基準與單位輸入儲存液與最終的數值。由於溶質的量在此簡單稀釋關係中守恆,將 C儲存液 除以 C最終 即可得出稀釋倍數。若最終濃度大於儲存液濃度則會被拒絕;這種情況代表的是濃縮、反應、蒸發或其他程序,而非以空白溶劑進行稀釋。
百分比、mol/L、mg/L 及 ppm 都僅在其定義一致時,方可作為比例使用。請勿將以百分比表示的儲存液除以以 mg/L 表示的目標值,亦請勿將以質量為基礎的 ppm 與以體積為基礎的 ppm 混用。當密度、莫耳質量或其他關係式為已知時,請先轉換為一致的基準再進行計算。
驗證稀釋倍數與稀釋序列
將最終濃度乘以稀釋倍數 (DF) 可還原出儲存液濃度;將分注體積乘以稀釋倍數則可還原出最終體積。這些反向驗證結果應在四捨五入誤差範圍內一致。在分注體積固定的情況下,最終體積較大會使 DF 提高;而在儲存液固定的情況下,最終濃度較低同樣會使 DF 提高。當這四個數值描述的是同一個配製時,這兩種計算方式應相互吻合。
對於連續稀釋,請將各獨立步驟的稀釋倍數相乘,以得出整體的稀釋倍數。兩次連續的十倍稀釋會得到整體 100 倍的稀釋倍數。請勿將各倍數相加。請記錄每個分注體積、最終體積與濃度基準,如此一來,當整體稀釋倍數很大時,便可追溯其過程,也更容易找出配製上的錯誤。
配製限制與隱私
本計算假設溶質守恆,且所選用的空白液或溶劑為合適之溶劑。其並不會檢查化學相容性、反應、吸附、降解、儀器量測範圍、生物滅菌要求或產品說明指示。針對醫療、實驗室或受法規規範的配製,請遵循經過驗證的程序與合格的監督作業,切勿僅依賴計算所得的稀釋倍數。
所有數值均在當前的瀏覽器分頁中進行計算。NexaCurrent 不會上傳您在此輸入的數量、公式、化學名稱、元素選擇或其他資訊,且無須登入帳號。複製動作必須在運算結果與計算過程顯示後,由您自行決定執行。重新整理或離開頁面將會清除目前的計算內容,因此若結果日後仍需使用,請務必先行複製留存。